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信息
美国临时签证即美国非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适用于以特定目的为由要在美国停留一段时间的游客、商务人士、学生或专业工作者。根据美国签证法律法规的要求,大部分非移民签证申请人须向签证官证明,其在自己国家具有牢固约束力,并且在短期停留后会离开美国。
根据美中双方签署的延长签证有效期的协议,自2016年11月起,凡持有10 年 B1,B2 或 B1/B2签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有人需要每两年或在获取新护照时(无论哪种情况先发生),通过网站更新他们签证申请上的个人资料及其他信息。这个机制我们称之为EVUS –签证更新电子系统。
在2016年11月EVUS在线更新系统发布前,你无需采取任何行动。在未来一年里,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将把最新资讯及时告知签证持有者。更多信息请浏览 www.cbp.gov/EVUS.
重要通知: 如果你是一个豁免签证计划伙伴的公民但接到通知你已不再符合此项计划到美国旅游,你应预早于出发前三个月申请非移民签证。如果你没有迫切的旅游计划,你应缴付非移民签证申请费,填妥在ceac.state.gov/genniv/的DS-160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格及预约面谈。如果旅游是迫切的,你可以申请加快预约。请在你的要求中附上你赴美日期和目的及附上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的讯息有关你ESTA的状况。
美国国务院承认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规定的2015年11月24日起,所有旅客必须持有可机读护照。但根据美国法律,美国签证的发放不受可机读护照的影响。申请人只需要递交有效的护照,签证就可以签发。
签证申请重要信息:即日起,在你进行签证面试预约时,你必须确保已经提交了完整的DS-160申请表格。否则你不仅会被禁止进入大使馆或领事馆,而且你会被要求重新进行面试预约。你只能在DS160确认页及面试预约确认页上显示的地点申请签证。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格没有填写完整或者是预约后申请表格信息有所变更, 那么你也会被要求重新进行签证面试的预约。
中信银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唯一官方授权可以收取美国签证费用的银行。其所有分行也是唯一美国大使馆授权可以接受和返还护照的地方,这也是作为美签申请的一部分。美国大使馆没有和任何一家旅行社或服务机构签署任何关于签证信息和咨询服务的协议。
详细内容可以参考飞出国论坛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信息。
所有签证类别
常见的美国非移民签证
- 商务/旅行签证
- 工作签证
- 学生签证
-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
- 过境/船员和机组人员签证
- 宗教工作者签证
- 家庭雇员签证
- 记者和媒体签证
所有美国非移民签证类型
前往美国的目的和非移民签证类型 | 签证类型 |
---|---|
业余运动员和职业运动员(以赢取奖金为唯一目标) B-1 | B-1 |
运动员、艺术家、演艺人员 | P |
澳大利亚工作者 - 专业人士 | E-3 |
过境卡: 墨西哥 | BCC |
商务访客 | B-1 |
乘务组成员(船舶或国际航班乘务人员) | D |
外交官和外国政府公职人员 | A |
家庭雇员或保姆(必须陪同外国雇主) | B-1 |
指定国际组织以及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雇员 | G1-G5,NATO |
交流访问学者 | J |
交流访问学者 - 互惠生 | J-1 |
交流访问学者 - J-1签证持有人的子女(21岁以下)或配偶 | J-2 |
交流访问学者 - 教授、学者、老师 | J-1 |
交流访问学者 - 国际文化事业 | J,Q |
未婚夫(妻) | K-1 |
驻美外国军事人员 | A-2,NATO1-6 |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有杰出才能的外国公民 | O-1 |
自由贸易协定(FTA)专业人士: 智利 | H-1B1 |
自由贸易协定(FTA)专业人士: 新加坡 | H-1B1 |
新闻媒体工作者(媒体、记者) | I |
公司内部调职者 | L |
寻求医疗服务的人士 | B-2 |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专业人士: 墨西哥、加拿大 | TN/TD |
前往缺乏医疗人才的地区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士 | H-1C |
医师 | J-1,H-1B |
宗教工作者 | R |
从事特定技能领域的专业人士 | H-1B |
学生 - 就读学术机构和语言学校的学生 | F-1 |
学生亲属 - F-1签证持有人的亲属 | F-2 |
学生 – 职业教育 | M-1 |
学生亲属 - M-1签证持有人的亲属 | M-2 |
短期工作者 - 季节性农业 | H-2A |
短期工作者 – 非农业 | H-2B |
旅游、度假、观光客 | B-2 |
参加非就业性质的项目培训 | H-3 |
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的过渡工作者 | CW |
条约投资者 | E-2 |
条约交易者 | E-1 |
过境 | C |
人口贩卖受害者 | T-1 |
在美国签证续签 - A类、G类和NATO类 | A1-2,G1-4,NATO1-6 |
签证申请流程
第1步
对于非移民签证申请人:
确定需要申请的签证类型。每类签证都附有相应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说明。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签证类型。
如果您所在国家为豁免签证计划成员,并且您本人出于商务/旅游目的前往美国,同时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则无需申请签证。
第2步
下一步是填写DS-160表,请提前通读DS-160表格填写指南,确保所有信息均正确无误。提交表格之后,将无法进行任何更改。如有疑问,可向移民律师或相关专业翻译人员咨询。预约中心无法提供有关填写DS-160表的支持服务。请牢记DS-160编号以便预约面谈时间。
第3步
一旦确定签证类型以后,就进入签证申请费的缴纳环节。请访问签证申请费用页面,了解各种签证类型和相应的签证费用(以美元和本币标示)。
在支付签证费之前,请查看银行和支付方式页面中的信息。其中包括如何支付签证费的详细介绍。支付完成后,系统将为您创建个人资料,请务必妥善保管收据,以便通过收据编号预约签证面谈。
第4步
现在即可开始预约面谈时间!
请通过支付签证手续费时使用的凭证登录个人资料页面。进入系统之后,即可看到控制面板。 点击左手侧菜单上的“安排面谈时间”(Schedule Appointment)。
此操作将启动预约安排流程。请提供:
- 护照号码:请确保您填写至个人档案的护照号码与您护照上所显示的完全一致,并且必须以英文字母开头(如适用)。
- 签证申请缴费收据上的编号(如需查询该编号,请点击此处。)
- DS-160确认页上的十(10)位条形码编号
- 在接下来的流程中,需要依次选择签证类型、输入个人信息、添加亲属、选择文件送达地址、确认签证费用的缴纳状态,最后一步是安排面谈时间。
第5步
请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美国大使馆进行面谈。请浏览安排面谈时间页面,了解面谈时需要随身携带的材料。
第6步
如果签证获批,护照将寄送至您在预约面谈时选择的指定地点。
签证申请费
申请非移民签证之前,签证申请人,包括儿童在内,均需缴纳签证申请费,并且该费用不予退款、不得转让,有时也称为可机读签证(MRV)申请费。无论是否获得签证,均须缴纳签证申请费。具体费用视申请的签证类型而定。根据您的国籍及所申请的签证类型,您可能还需缴纳签证签发费或“对等”费。该网页列出了各类非移民签证的申请费用。
付款信息
尽管此处所列费用以美元计,但付款时须使用当地货币。您可以到中信银行800多家营业网点或通过中信银行ATM自动柜员机,或使用中资银行发行的借记卡在线缴纳费用。有关付款选项的详细信息,请访问此处。要查询中信银行营业网点或ATM自动柜员机,请点击此处。
限制条件
您缴纳的签证申请费不予退款且不得转让。缴费后您会收到一张收据。该收据自付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您可以凭此收据预约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的面谈。您必须在收据失效之前,即缴费后的一年内,预约面谈。如果在此期间没有进行预约,您的收据将会过期,您则必须再次缴纳申请费并重新开始流程。
签证类型及申请费
签证费数额及其所对应的签证类型列表如下。最常见的非移民类型签证申请费为160美元,其中包括旅游、商务、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签证。大部分基于批件(petition)的签证费用为190美元,比如工作和宗教签证;K类和E类签证分别为265美元和205美元。各种签证类型及费用详列于下表。
汇率
领事汇率: 6.60 CNY = 1 USD
失效日期: 30/04/2016
签证类型及申请费-按费用高低分类 | |||
---|---|---|---|
费用(美元) | 费用(CNY) | 签证类型 | 说明 |
$160 | 1056 | B | 商务/旅行 |
$160 | 1056 | C-1 | 过境 |
$160 | 1056 | D | 船员/机组人员 |
$160 | 1056 | F | 学生(学术性) |
$160 | 1056 | I | 记者和媒体 |
$160 | 1056 | J | 交流访问学者 |
$160 | 1056 | M | 学生(专业性) |
$160 | 1056 | T | 人口贩卖受害者 |
$160 | 1056 | TN/TD |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专业人士 |
$160 | 1056 | U | 犯罪活动受害者 |
$190 | 1254 | CW | 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的过渡工作者 |
$190 | 1254 | H | 临时/季节性工作者和工作人员、受训人员 |
$190 | 1254 | L | 公司内部调职者工作签证 |
$190 | 1254 | O | 杰出人才 |
$190 | 1254 | P | 运动员、 艺术家和演艺人员 |
$190 | 1254 | Q | 国际文化交流 |
$190 | 1254 | R | 宗教工作者 |
$265 | 1749 | K |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或配偶 |
$205 | 1353 | E | 条约交易者/投资者、澳大利亚专业人士 |
签证类型及相应的申请费-按签证类型分类 | |||
---|---|---|---|
签证类型 | 说明 | 费用(美元) | 费用(CNY) |
B | 商务/旅行 | $160 | 1056 |
C-1 | 过境 | $160 | 1056 |
CW | 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的过渡工作者 | $190 | 1254 |
D | 船员/机组人员 | $160 | 1056 |
E | 条约交易者/投资者、澳大利亚专业人士 | $205 | 1353 |
F | 学生(学术性) | $160 | 1056 |
H | 临时/季节性工作者和工作人员、受训人员 | $190 | 1254 |
I | 记者和媒体 | $160 | 1056 |
J | 交流访问学者 | $160 | 1056 |
K |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或配偶 | $265 | 1749 |
L | 公司内部调职者工作签证 | $190 | 1254 |
M | 学生(专业性) | $160 | 1056 |
O | 杰出人才 | $190 | 1254 |
P | 运动员、 艺术家和演艺人员 | $190 | 1254 |
Q | 国际文化交流 | $190 | 1254 |
R | 宗教工作者 | $190 | 1254 |
T | 人口贩卖受害者 | $160 | 1056 |
U | 犯罪活动受害者 | $160 | 1056 |
TN/TD |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专业人士 | $160 | 1056 |
无需申请费的签证类型及适用条件
- A类、G类、C-2类、C-3类、NATO类签证,及美国联邦法规22CFR41.26中定义的外交签证申请人
- 持有J类签证申请人参与美国政府官方资助的教育和文化交流项目的申请人
- 非申请人原因造成原签证粘贴错误或签证需重新签发,需在签证签发一年内更换可机读签证的情况
- 根据国际协议获得豁免的申请人,包括联合国大会承认的联合国总部观察团成员、职员及其直系亲属。
- 提供某些慈善服务的申请人
- 因公出差的美国政府雇员
- 参加因公殉职的美国政府雇员丧礼和/或葬礼的死者父母、兄弟姐妹、配偶或子女,或由于因公严重受伤的美国政府雇员在其急救及康复期间进行探访的伤者父母、兄弟姐妹、配偶或子女
其他费用
有些情况下,需直接向国家签证中心、美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或国土安全部支付其他费用。
- 集体调职的L签证费用(打假侦查费)
- 集体调职的L签证的主申请人,第一次申请时,面谈当天必须在领事馆支付500美元的打假侦查费。如果再次 申请L-1签证的申请人使用新的I-129S表格,则必须重新缴纳打假侦查费。
SEVIS费
SEVIS(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是通过互联网对F类、M类和J类签证持有人及家属进行追踪的系统,追踪期间是从其收到初始文件(I-20或DS-2019表)开始,直至毕业/离校或完成/退出交流项目。
F类、M类和J类签证主申请人: 请联系您所在的美国学校,确定您本人信息已输入SEVIS。除签证申请费外,您还需缴纳额外的SEVIS费。持有I-20表的非移民学生需缴纳200美元的SEVIS费。大多数持有DS-2019表的交流访问学者需缴纳180美元的SEVIS费。学生或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的签发需要相应的缴费收据。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进行面谈时,请随身携带SEVIS缴费收据(I-901表)。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无法处理SEVIS缴费事宜。请访问此处查看SEVIS费用缴纳的相关说明。
SEVIS费免缴条件 参加美国政府资助(代码以G-1、G-2、G-3、G-7开头)的申请人无需缴纳SEVIS费。
非移民签证签发(“互惠”)费
来自某些国家的申请人在申请获批后,可能需要缴纳签证签发费。该费用基于“互惠”原则(其他国家也会针对同类签证向美国公民收缴该费用)。美国政府会尽量避免收缴签证签发费,但若某国政府针对某类签证向美国公民收缴该费用,美国政府也会向该国公民收缴“互惠”费用。美国国务院网站提供有关签证签发费的详细信息,您可借此查询是否需要缴纳该费用。
北京面谈的申请人请注意: 批件类申请人(L类及H类)在美国驻华使馆旧馆面谈时需要使用信用卡支付此费用,不接受现金和借记卡支付。
签证费用支付
概述
在大多数情况下,无论是否获发签证,每位签证申请人(包括儿童在内)均需缴纳可机读签证(MRV)申请费,并且该费用不予退款、不得转让。根据所申请的签证类型,签证费用也有所区别。
请注意,可机读签证(MRV)申请费一旦缴纳不予退款。请确认自己是否需要申请签证。如果您已经拥有一张有效的美国签证,或属于豁免签证计划成员国公民,则可能无需重新申请美国签证。
某些特定群体无需缴纳可机读签证(MRV)费用,例如:
- 如果申请A类或G类签证执行公务,则无需缴纳该笔费用。
- 如果申请J类签证参加美国政府赞助的项目,也无需缴纳该笔费用。
某些特定群体无需申请签证,例如:
- 如果您已经拥有与出行目的相符的有效签证,则无需重新申请签证。
- 如果您是加拿大或百慕大公民,并且出行目的不属于A类、E类、G类、K类或V类签证的适用范围,也无需申请签证。
如需了解更多有关免收签证费用的信息,请访问此页面。
注意: 申请人允许重新预约的次数有限。请妥善安排预约面谈的时间以免额外缴纳签证申请费。签证申请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签发费(互惠费)
根据您的国籍及所申请的签证类型,您可能还需缴纳发证费或“互惠”费。此费用不属于可机读签证申请费用,也无法用于预约面谈。只有在通过代传递服务办理续签时,才需要提前支付互惠费。如果您是在预约面谈阶段,请勿提前支付互惠费;这笔费用应在您前往美国大使馆/总领事馆与签证官面谈时缴纳。
有关适用互惠费金额的详细信息,请查看此页面。
支付签证费用说明
您可以通过中信银行的柜台、自助柜员机、网银等多种方式支付签证申请费用。上述每种方式都将转入我们的在线申请系统进行支付。您必须提前在申请网站上注册并选择“安排面谈时间”,以进入支付程序。详细步骤如下。
第1步
登录我们的在线申请系统,创建个人资料。这有助于保证支付的金额准确无误并且及时接收,以便后续的预约工作顺利进行。签证申请服务价格以美元(USD)标示,应缴纳费用以人民币(RMB)标示。有关各类签证申请费用的详情,请查看此页面。
第2步
点击屏幕左手侧的“安排面谈时间”(Schedule My Appointment)选项。依次完成以下步骤:选择移民/非移民签证、使馆/领事馆、签证申请归类和签证类别。
第3步
进入支付界面后,点击“支付方式”(Payment Options)。如需查看有关支付方式的具体介绍,请仔细阅读本页“在中信银行柜台办理现金支付/自动柜员机支付/在线支付”等内容。
签证申请费用对应的人民币(RMB)金额取决于美国国务院发布的领事汇率。如申请人未按照签证类型正确缴纳费用,可能无法预约面谈。
第4步
根据需要选择支付方式,并缴纳签证申请费用。在支付签证费时,系统将发出提示:只有缴纳签证费用才能开始申请流程,并且这笔费用一经支付不予退款。缴纳上述费用并不构成申请人与签证机构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不保证签证能够获批。无论申请结果如何,已经缴纳的签证申请费均无法退还。
第5步
保存收据编号。支付流程完成后,请打印收据编号并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将无法替换。如不提供收据编号,也无法进行预约。
第6步
签证费用的支付流程顺利完成,现在即可通过收据编号预约面谈。
支付方式
在线支付
请注意,银联借记卡持有人将支付0.3%的服务费。这笔费用是银联征收,而不是 CGI Stanley 征收。
非移民签证(NIV)申请费最方便的付款方式是由中国本地的银行发行的借记卡在网上支付。该系统不接受信用卡。一旦你登录到您的个人资料,您将可以通过借记卡支付。
您只能使用由中国本地的银行发行的借记卡在网上支付签证费(我们不支援信用卡或在中国境外发行的借记卡)。如果您使用借记卡在线支付时出现问题,您可能需要联系您的发卡银行,激活此卡的网上支付功能。如果您没有一个中国本地的借记卡,请选择其他的付款方式。
支付流程完成后,您可以安排预约面谈时间。
在中信银行柜台办理现金支付
您可以在中信银行的任何一网点使用现金支付非移民签证(NIV)申请费。去银行之前,您必须登录预约网站个人资料页面,打印相应的美国签证收费单。支付签证费时,请携带您的护照和打印的签证付款单。
请不要打印多份同样的美国签证收费单。每一位家庭成员或团组成员的签证费用将被视为一笔独立的交易。您必须为每一笔交易打印唯一的美国签证收费单。支付签证费时,请携带您的护照和打印的签证付款单。支付流程完成后,您将会收到一个收据。
支付流程完成后,请打印收据编号并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将无法替换。如不提供收据编号,也无法进行预约。
自动柜员机支付
您可在中国境内有中信银行徽标的任意自动柜员机上缴纳非移民签证(NIV)申请费。在缴纳费用之前,请首先登录我们的在线系统创建个人资料,并打印自动柜员机的交易单号。使用自动柜员机时,需输入支付卡信息、自动柜员机交易单号, 并从菜单中选择“缴费”(Fee Payment)选项。 选中此项后,应选择“美国签证费用”(US Visa Fee)作为支付选项,然后根据提示选择签证类型.支付完成后,系统将打印一张包含“签证费收据”的收据,请妥善保管,以便通过在线系统或预约中心安排预约。
支付流程完成后,请打印收据编号并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将无法替换。如不提供收据编号,也无法进行预约。
安排面谈时间
无论是通过在线系统还是我们的预约中心进行预约,都必须提供缴费收据上打印的签证费收据号。使用签证费收据号可即刻开始预约面谈流程。
自动柜员机支付
DS-160表格
DS-160: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
概述
每位申请人,包括儿童在内,都必须拥有自己的DS-160签证申请表。在去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进行面谈之前,须通过在线方式完成并提交DS-160表。预约面谈时需要DS-160表确认页上的条形码编号。必须在线提交DS-160表并在去使领馆面谈的时候带好打印清楚的确认信。大使馆或总领事馆不接受手写或机打填写的申请表,如果没有DS-160表的确认页,您将无法参加面谈。
在DS-160表上进行电子签名,即表明您确认所有信息均准确无误。填写任何虚假信息可能导致您丧失入境资格。请仔细检查,确定每个问题均已完整作答,并且所有回答均准确无误。
注意:任何有关填写DS160表格的问题,您可以访问下列网站 http://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glish/forms/ds-160--online-nonimmigrant-visa-application/frequently-asked-questions.html 获取相关信息。我们在这一环节将无法作任何回答和提供建议。
获取在线DS160表格,请点击此处here.
DS-160表格填写指南
完成并提交DS-160表之前,请首先阅读非移民签证申请流程。在预约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面谈之前,您首先须在线提交DS-160申请表。
- 您预约面谈的使馆/领事馆,必须与DS-160表格开头选择面谈地点的使馆/领事馆保持一致。重要提示: 如果您是续签或无需进行面谈,请选择“广州”。
- 除按要求以英文(拼音)和中国文字填写您的全名外(中国文字在表格中标明为“您本国文字”),所有问题必须以英语作答。请注意:您必须填写中文全名及相对应的中文电报码。
- 填写DS-160表时需要上传一张最近六个月内的照片。有关拍摄和上传高质量照片的详细说明,请访问此处的美国国务院网站。
- 在填写申请表的过程中,如果未操作时长超过20分钟,申请流程将被终止。除非已记录申请编号或已将申请存入电脑文件,否则必须重新开始。请记下页面右上角显示的申请编号。如果您需要在提交申请前关闭浏览器,则您将需要使用该申请编号继续进行申请。
- DS-160表格完成之后,会生成标有字母加数字格式的条形码确认页。并在去使领馆面谈的时候带好打印清楚的确认信。
- 打印标有条形码的确认页之后,请点击浏览器上的“后退”按钮,然后将DS-160表格副本发送至您的邮箱。文件为PDF格式,需使用Adobe Acrobat查看或打印。
- 每一个新的签证申请都必须提交新的DS-160非移民签证在线申请表及其相关的条码。我们拒绝接收将之前的DS160表格及其条形码用于新的签证申请,这将对您的签证申请带来延误。
更多信息
可访问此处在线填写DS-160表。
注意:任何有关填写DS160表格的问题,您可以访问下列网站: http://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glish/forms/ds-160--online-nonimmigrant-visa-application/frequently-asked-questions.html 获取相关信息。我们在这一环节将无法作任何回答和提供建议。
预约面谈等待时间
美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会高效处理所有申请,尽可能缩短等待面谈的时间。这意味着,越早进行预约,约到理想面谈时间的可能性就越大。
建议非移民签证申请人至少于出行前三个月进行申请。注意: 尽早申请!
签证处理时间
尽管签证处理时间一般为三个工作日,但具体个案处理时间可能根据个人情况及特殊要求而定。
当前等待时间及可预约状态
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安排面谈时间
概述
一般来说,想要入境美国的外国公民必须首先获得签证,其中非移民签证用于临时居留,而移民签证用于永久居住。符合豁免签证计划的国家公民可免签入境,如不符合豁免签证计划,或以学习、工作或参加交流项目为由出访美国,则必须申请非移民签证。
大多数美国签证申请人需亲自前往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进行签证面谈,且必须提前预约面谈时间,您可通过本网站在线预约面谈,也可通过预约中心进行预约。
如果您是续签美国签证,且符合面谈豁免要求(提供详细信息的链接),也必须通过网站或预约中心注册申请,然后将护照及相关文件递交至中信银行的任何一家营业网点。
支持性文件
要预约非移民签证的面谈时间或通过代传递服务申请续签,您需提供以下信息和文件:
-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享受豁免的特殊协议国除外)。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 签证申请(可机读签证)费缴费收据
- DS-160确认页
- 邮箱地址
- 如有必要,还需根据签证类别提供相应文件(如批件类签证;请访问此处了解更多签证类型的相关信息)。
面谈预约时间的更改限制 ###.
申请人允许重新预约的次数有限。请妥善安排预约面谈的时间避免额外缴纳签证申请费。
照片和指纹
概述
申请非移民签证时,需要上传一张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数码照片,以便完成并提交DS-160表。去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面谈当天,也需要随身携带此照片。您去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面谈时,还将对您进行指纹采集。
数码照片要求
签证申请照片须符合特定尺寸和内容要求。提交不符合标准的照片将延缓签证申请流程。与DS-160表一起上传的数码照片应为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近照,且须满足下图所示要求:
头部尺寸
头部尺寸(从头顶发迹至下颔底部)须占整个照片高度的50%到70%。从照片底部至眼睛水平线的高度须占整个照片高度的55%到70%(大约2/3)。
照片尺寸
照片须为正方形,即高宽相等。照片最小尺寸为600x600像素(高x宽)。最大尺寸为1200x1200像素(高x宽)。
七步拍出成功照片
头部方位
在拍摄签证照片时,控制好头部方位非常重要。
填满画面
照片中必须显示整个头部,即从头顶发迹至下颌底部。一张合格的照片,头部高度应为25至35毫米(1-1-3/8英寸),或占整个照片高度的50%到70%,如下图所示:
保持居中
头部应位于照片的中间位置。
露出眼睛
要确保眼睛睁开。眼睛应位于照片底部往上2/3处,或距照片底部28至35毫米(1-1/8至1-3/8英寸)的位置 - 60%左右。
背景
照片背景应为整洁的白色或灰白色。为达到最佳效果,请坐在纯白色或灰色背景前拍照。
避免阴影
保持坐姿,使面部区域光线充足,确保面部和背景中没有多余阴影。
表情自然、放松
拍照时表情要自然,如下图所示:
指纹采集
面谈时,大使馆或总领事馆会采集签证申请人的指纹。在签证申请流程中,一般在面谈环节前,通常会进行快速的无油墨数字指纹扫描。某些申请人无需采集指纹,其中包括:
- 因政府公务出差的申请人(A-3和G-5签证申请人除外)
- 14岁以下或79岁以上的申请人
更改护照/文件送达地址
概述
如果您已经在线预约好面谈,但是想修改文件送达地址,您可以登陆您的账户进行更改。您可以在去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面谈当天的23:59分前任何时间更改。
1.在账户主页右下方选择“更改文件送达信息”。
2.当您点击“修改文件送达信息”,页面将跳转至指定护照/文件送达地址。选择新的文件送达地址后,点击继续。
3.在账户主页,您可以看到文件送达地址已经更改,修改后的地址显示在“文件送达信息”栏里。
护照/签证取件地点
概述
签证申请获得批准之后,您的护照及签证将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送还给您:
- 送到您之前所选择的中信银行营业网点。请注意:中信银行只会将您的护照资料保留15天,15天之后未被领取,将会被退还到大使馆或者领事馆。您务必在15天之内领取您的护照资料。请不要在没得到通知可以领取护照的情况下去您选择的中信银行。您只能在您选择的支行领取护照。
- 送到您的家里或办公室(付费服务选项)。此服务不包括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例如港澳地区),如果申请人的邮寄地址是中国大陆以外,将导致护照无法送达。这项服务需要您在收到护照时,直接支付额外的运送费用给EMS.
对于非移民签证申请,邮寄费用如下:
- 邮寄至您申请签证的城市以内,费用为24元/本;
- 邮寄至您申请签证的城市以外,费用为34元/本。
免面谈代传递,费用将可能达到34元/本。
对于移民签证申请,邮寄价格如下(包含20元保价费):
- 广东省:59元 /本
-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79元 /本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陕西、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94元/本
- 辽宁、吉林、 黑龙江、西藏、新疆:119元/本
更改送达选项
您可以在面谈的午夜之前,在线或通过预约中心更改首选文件送达地址。更改文件送达地址无需缴纳费用。免面谈代传递服务的申请人可以在送签证材料到中信银行之前更改文件送达地点。
查询签证状态
如申请非移民签证,可访问此处,输入面谈地点和DS-160表格条形码编号,在线查询DS-160表格及签证申请状态。如申请移民签证,则可输入档案编号。请您在面谈之后至少等待三个工作日后再查询签证申请状态。 如果您在此前查询, 系统或许还没有更新您的申请状态, 这样您获取的信息也许不能够反映您目前实际的签证状态。
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在截止时间后更改领取地点。在截止时间后更改领取地点将延误您的护照领取。
护照跟踪选项
我们提供多种护照跟踪选项,以方便您追踪护照。
如果您的状态显示‘origination scan’,代表您的护照已经离开了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可是您的护照还没到达领取的支行。
在’ready for pick up’的状态时,您可以去您选择的支行领取您的护照。如果您的状态还没有显示‘ready for pick up’,代表您的护照还不能领取,请不要去您的领取地点。
大使馆或总领馆不能帮您查询您的护照状态。请不要联系大使馆关于您的护照状态。
即时查询: 在下方输入护照号码,可查询状态。
电子邮件: 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并在主题和/或正文中输入有效的护照号码,该号码应与预约面谈时输入的号码一致。不要输入任何其他文本。您将收到有关投递状态的自动回复。
在线跟踪: 可访问此处对护照进行在线跟踪。
即时通讯工具和电话: 可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或电话联系预约中心,对护照进行跟踪。可访问此处获取预约中心的联系方式,以及有关预约中心服务的详细说明,包括工作时间。
领取护照/签证
如果您选择上门自取护照/签证,则需要在正常营业时间前往中信银行营业网点。要查询最近的中信银行营业网点,请点击此处。
如果您选择付费运送服务,EMS将联系您约定投递的日期和时间。当快递员将护照送到您家或办公室时,必须有人收取。
运送所需时间如下:
- 主要城市2个工作日;
- 其他地区4-5个工作日。
每本护照EMS将最多尝试投递5次。如果投递不成功,护照将被保留在EMS办公室等待领取;如果15个日内护照未投递成功或未被申请人领取,其将会被退回大使馆/领事馆。之后申请人需与大使馆/领事馆直接联系确定如何返还您的护照。
请注意:如果您的护照是由他人代收(即使是家庭成员),他/她必须额外提供本页底部所列文件。
加急领取护照地点
中信银行的部分营业网点可以在从大使馆或领事馆收到护照资料的当天提供领取护照的服务。如果您有紧急事务或者需要提前领取您的护照资料,请选择以下中信银行营业网点。请注意:选择以下的护照领取地点,并不代表您申请加快签证审批。如果您想了解加急面谈信息,请点击此页。只有在您的签证审批结束后,并且大使馆已经将护照资料转交给中信银行开始,您才可以到选择的地点领取护照。
中信银行当日领取护照营业网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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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地址 |
北京-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27号, 投资广场 |
广州-中信银行营业部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233号中信广场东侧首二层 |
上海-中信银行泰富广场支行 | 上海市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GF |
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领事馆路7号保利中心西区1栋 |
沈阳 - 中信银行南湖支行 | 沈阳市和平区彩塔街50号 |
(湾仔) 香港灣仔謝菲道 | 208-214號利來大廈地下1號舖 |
护照检索所需的文件
要领取护照,您必须出示政府签发的附照身份证原件(非影印版)。此外,我们还建议您随身携带一份带有您UID号码的预约信复印件。
如果您委托他人(即使是家属也不例外)从取件处拿护照,您的代领人必须出示:
- 代领人的政府签发附照身份证原件
- 申请人的政府签发附照身份证影印件
- 申请人签署的授权书,授权代领人领取护照。授权书必须包含下列信息:
- 代领人全名,必须与其政府签发附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 申请人的姓名
- 申请人的含有其UID号码的预约面谈信复印件
- 注意: 对于团组/家庭申请的情况,所有申请人可共用一份包含必需信息的授权书。
如果申请人的年龄小于18岁,则需要下列证件:
- 申请人父母任何一方签署的授权书
- 申请人家长(签署授权书的一方)清晰的政府签发附照身份证影印件
- 代领人的政府签发附照身份证原件
注意: 官方教育机构可以指定一个人来领取由他们机构组织出发的团组成员的多本护照。代领护照的人必须有此教育机构正式授予其代表团组领取护照的签字授权书,并列出所有团组成员护照上的姓名。
申请加急
概述
如果具有如下所示的某种非预见性出访需求,在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您可能符合加急面谈或中信银行加急代传递服务。
条件
申请加急前,须首先确定持有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作为旅行紧急性的佐证。如果在签证面谈时或通过代传递审理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的紧急旅行原因,此类事实将记入签证档案并对申请结果造成不利影响。请求加急申请的所有申请人,需首先缴纳正常签证面谈的签证费,然后按照下面的详细指导继续申请。如果申请人已获得加急面谈批准,但随后被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拒签,则不得使用该选项申请另外的加急面谈。
注意:不符合加急申请条件的旅行目的包括:参加婚礼和毕业典礼、看护怀孕亲属、参加年度商业/学术/专业会议或以旅游为目的而申请时间不足的申请人。对于此类旅行,请提前尽早预约普通面谈。
医疗需要
旅行目的为:接受紧急医疗救护服务、陪伴亲属或雇主寻求紧急医疗救护服务。
必需文件:
- 由中国医生出具的陈述函,陈述患者身体状况及到美国寻求医疗救护的原因。
- 由美国医生或医院出具的证明信,证明已做好治疗准备并标明大致医疗费用。
- 如何支付治疗费用的相关证明。
葬礼/死亡
因直系亲属(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子女)在美国去世,需要参加葬礼或将其遗体带回国内。
必需文件:
- 由殡葬承办人出具的陈述函,写明联系方式、死者详细信息及葬礼日期。
- 此外还须出具死者系申请人直系亲属的相关证明。
紧急商务旅行
因紧急商务事宜必须出差,并且无法提前预知这一需求。
必需文件:
- 美方公司出具的邀请函,证明出差的紧迫性并说明业务性质,以及若无法获得加急面谈或加急代传递服务,美国或本国公司将会蒙受的重大损失。
或者
- 到美国接受三个月及以下必要培训的相关证明,包括由本国雇主及提供培训的美国公司出具的证明信。两封信函均需包括详细的培训说明,并陈述若无法获得加急面谈或加急代传递服务,美国或本国公司将蒙受的重大损失。
学生或交流访问学者
旅行目的为,需在美国开始或继续有效的学习计划,此计划于60天内即将开始,且普通签证预约已经排满。此选项仅限于学习时间在60天以内开始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同时,申请人在最近六个月没有被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拒签的记录。
必需文件:
- 注明学习计划开始日期(60天以内)的I-20表或DS-2019表原件。
- 如有必要,还需提供SEVIS缴费证明。
申请加急面谈
所有加急面谈的申请材料需使用英文。
第1步
完成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第2步
缴纳签证申请费。
第3步
在线安排面谈时间,选择最早的可面谈日期。请注意,须首先安排普通面谈时间,之后才能申请加急面谈日期。安排面谈时间时,屏幕上会出现一条信息,显示最早的可面谈日期(包括加急面谈)。如果没有更早的可面谈日期,则没有必要再申请加急面谈。
如果想继续申请加急面谈,请使用英文写明加急面谈的理由后在线提交或联系预约中心获取帮助。请务必注明自己认为符合加急面谈条件的紧急旅行类型。登录到个人档案中通过提供反馈功能在线提交申请之后,请耐心等待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的电子邮件回复。
第4步
如果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批准申请,您将收到一封电子邮件,提示您在线安排加急面谈时间。预约中心无法安排加急面谈时间,但代理人可协助解决相关问题,敬请谅解。如果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拒绝加急面谈申请,您将收到相应的电子邮件通知,此时应继续使用当前的预约面谈时间。
注意:批准或拒绝申请的电子邮件发件箱为:[email protected]。某些电子邮件应用程序会将来自“未知发件人”的邮件过滤到垃圾邮箱。如果您未收到电子邮件通知,请到垃圾邮箱中寻找相关邮件。
第5步
请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进行面谈。需随身携带一份预约信打印件、DS-160表格确认页打印件、一张最近六个月内的照片以及所有新旧护照。如缺少上述任何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同时,如果有其他支持性文件,也请一并携带参加面谈。
ESTA被拒
如果你是一个豁免签证计划伙伴的公民但接到通知你已不再符合此项计划,您可以申请面谈加急请求。您的出行必须的是迫切的,同时您必须是下列国家公民或近期到访过下列国家:伊拉克,伊朗,苏丹,叙利亚。请在你的要求中附上你赴美日期和目的。
必要文件:
- 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收到关于您ESTA状况的确认信息。
申请中信银行加急代传递服务
步骤1
请填写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表格。
步骤2
登陆网站进入网上申请系统,建立个人档案并交纳MRV可机读签证费用。登陆后,请选择“预约面谈”,在接下来的流程中,您会遇到相关免面谈的问题,回答此类问题后,系统会自动认知您是否符合免面谈要求。
步骤3
如果您符合免面谈的各项要求,请打印“代传递确认信”,并附在您的签证申请材料内。
步骤4
收集好所有文件:DS-160确认页,可机读签证费用收据,所有新旧护照,照片,以及一封包含此次旅行目的和行程安排的说明信。根据签证申请类型不同,您可能需要额外的文件和费用(互惠费),请参阅“签证类型划分” 页面的详细信息。
步骤5
如果您有不可预料的旅行需要,且需在两周内旅行(更多详情请见上文所述),您可以通过‘提供反馈’键提交加急代传递的请求,理由为”加急代传递服务”。请提交书面证据证明紧急性,加急请求将会被逐个评估处理。
如果大使馆批准您的加急代传递服务请求,您将通过邮件收到大使馆的加急确认信。
步骤6 请打印您的加急确认信,并填写加急代传递服务文件材料提交表。
步骤7
您应将您的加急确认信,代传递确认信,以及所有要求提交的文件放入一个邮政信封内,带至下面所列的中信银行营业网点.
注意: 请不要将您所递交的任何文件放在密封的信封内,否则将会被美国驻华使/领馆拒绝接收。如果您通过中信银行递交资料,请确保装有这些资料和文件的信封必须是打开的。
请把加急代传递服务文件材料提交表贴在您的邮政信封上:
如果您的申请获得批准,您应将您的加急确认信,代传递确认信,以及所有要求提交的文件放入一个邮政信封内,带至下面所列的中信银行营业网点:
北京 – 总行营业部,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27号, 投资广场
如果要当天送到大使馆,请在上午10点之前把材料提交。
广州-中信银行营业部,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233号中信广场东侧首二层
如果要第二天送到总领馆,请在下午3点之前把材料提交。
上海-中信银行泰富广场 支行,上海市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GF
如果要第二天送到总领馆,请在下午5点之前把材料提交。
成都-领事馆路支行,四川省成都市领事馆路7号保利中心西区1栋
如果要当天送到总领馆,请在上午10点之前把材料提交。
沈阳-中信银行南湖支行 沈阳市和平区彩塔街50号
如果要当天送到总领馆,请在上午10点之前把材料提交。
不能在任何其他的中信银行支行提交加急代传递服务文件材料
步骤8
在您的签证审核结束后,使馆或总领事馆会把您的护照/材料退到您当初选择递交的中信银行营业网点(地址详见上文)。当护照/文件退回中信银行时,您将收到一封写有“追踪号码”的邮件。如果您的签证获发,您的护照内将贴有签证。
申请免面谈
概述
不论是首次申请美国签证或者续签,申请流程大致相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护照到期,但签证可能仍然有效。您可以使用包含有效签证的旧护照和有效的新护照去美国旅行。
您可使用签证代传递服务加快申请流程。大多数情况下,使用该服务则无需前往使/领事馆进行面谈。但是,同面谈一样,代传递服务并不能保证签证申请成功。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使/领事馆在审查通过代传递服务提交的申请之后,可能要求申请人亲自来面谈。
条件
您的年龄可能符合申请免面谈条件,或者您以前的美国签证在到期后48个月之内进行续签。
根据年龄而设定的条件:
- 14岁以下和80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如果没有美国签证拒签史,则可通过代传递服务申请签证。请参阅下文“支持性文件”中的相关内容,确保提供正确的申请文件。
- 上述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
- 上述申请人必须本人在中国。
根据过去美国旅行而设定的条件:
- 如果之前获得过美国签证并且可以提供上一美国签证的原件,您可能符合代传递服务进行申请。
- 您之前获得签证时的年龄必须在14岁(含)以上,且必须采集过指纹。
- 您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
- 您必须本人在中国。
- 您申请的必须是同一类型的签证。例如,您之前拥有的是B类签证,而且希望再次申请B类签证。
- 如果您之前的签证为B类(临时商务/旅游观光)、C-1类(过境)、D类(乘务员/船员)、F类(学生)、J类(交流访问学者)、M类(非学术型学生)或O类(杰出人才),则您的当前签证必须有效,或过期不超过48个月。
- 如果您的护照上有两个失效签证,只要签证过期时间不超过48个月,您可以依据二者之一(第一个或最近失效的签证)申请代传递业务。
- 如果您是续签H-1、H-4、L、P-1或P-2类签证,则您的当前签证必须有效,或过期不超过12个月。
- 您不能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服务申请 多次入境的L签证(公司内部调职者)。免面谈代传递服务只接受申请一次入境的L签证。
- 如果您申请I类签证(记者和媒体签证)、P-3类签证(娱乐/表演签证)或H-2B类签证(非技能工作者签证),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
- 要符合续签代传递服务条件,F-1类签证申请人需要继续在已入读的美国学校或机构学习,而J-1类签证申请人需要继续参加以前的交流项目。
- 如果您的签证上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则无法使用代传递业务。但再次申请B-1, B-2, B-1/B-2, F-1以及J-1类签证除外。
-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的B-1, B-2, B-1/B-2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必须在过去的12个月以内。
-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的F-1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必须在过去的48个月以内。
-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的J-1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必须在过去的24个月以内。
- 如果包含有效或到期美国签证的护照遗失,您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
支持性文件
所有申请人:
-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
- DS-160申请表确认页[转至DS-160详细信息页面的链接]。
- 一张照片: 2寸正方形(51mm x 51mm)彩色正面证件照,正面照,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白色背景。 有关拍摄和上传高质量照片的详细说明,请访问此处的美国国务院网站。如所提供照片不符合要求您的签证申请将会被拒绝。
- 已缴签证费收据号码(或其它可以证明签证费已缴纳的文件)
特定申请人:
- 14岁以下儿童:
- 儿童出生证明副本。
- 儿童旅美目的手写说明,包括美国邀请人的联系方式及其与该名儿童的关系。
- 父母护照个人信息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 父母当前和/或之前美国签证(如有)复印件。
- 如果是团组旅行,还需提交: 一份英文旅美行程表,一份旅行目的说明,一份团组旅行人员姓名、出生日期和护照号码清单,以及一份监护人美国签证复印件(如有)。
- 请注意,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亲自到使/领事馆申请签证(并非通过代传递服务),则父母需要以孩子的名义预约面谈,并在本人申请时递交孩子的申请。一名成年申请人面谈时可携带不多于五份未成年人申请,如果团组中有超过五名未成年人,则申请必须通过代传递服务进行提交。
- F-1和J-1类签证持有人:
- 赴美研究/学习计划及相关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美国学校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姓名及电子邮箱地址。请点击此处获取研究/学习计划范本。
- 一份详细说明以往学术和专业经验的简历,其中包括投过稿的出版物完整清单。请点击此处获取简历范本。
- 美国教育机构所授课程的官方成绩单。
- 导师的个人简介、简历或打印网页(针对所在美国教育机构已为其指定导师的研究生)。
- 商务旅客: 需提供的文件包括:一份邀请函副本、行程表以及申请人简历。
- C-1/D类签证申请人: 需提供当前的上船通知(原件最佳)及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 如果您拥有中国海员护照,则需提供护照第1页(个人信息及备注页)及第32页(修正页)的复印件。
- 如果您拥有中国海员身份证件,则需提供身份证件的第1-3页(个人信息及备注页)及目前为止所有已使用页的复印件。
- 请查看适用签证类型的相关要求,以确定其他必须或建议提交的文件。
如何申请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请建立个人档案并进行接下来的申请步骤:
步骤1
请填写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表格。 (填写DS-160表时需要上传一张最近六个月内的照片。有关拍摄和上传高质量照片的详细说明,请访问此处的美国国务院网站。)
步骤2
进入网上申请系统,建立个人档案并交纳MRV可机读签证费用。登陆网站 后,请选择“预约面谈”,在接下来的流程中,您会遇到相关免面谈的问题,回答此类问题后,系统会自动认知您是否符合免面谈要求。
步骤3
在回答相关免面谈符合条件的问题后,系统会提示您直接支付签证费,如果您符合免面谈的各项要求,请直接打印“代传递确认信”,里面包含您选择收取护照/文件的地址。
步骤4
收集好所有文件:DS-160电子申请表的填写完整确认函,可机读签证费用收据,现在及以前的护照,彩色近照,此次旅行目的和行程安排的说明书。根据签证申请类型不同,您所需收集的文件和应缴费用也会有所不同,请参阅网站上“签证类型划分” 页面的详细信息。
步骤5
请将“代传递确认信”及上述文件放入信封交给中信银行,您可以选择点此链接找到中信营业厅的分布图。 递交文件后,中信银行会给您一份收据,上面显示有可以追踪文件处理进度的号码。 此项服务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注意: 请不要将您所递交的任何文件放在密封的信封内,否则将会被美国驻华使/领馆拒绝接收。如果您通过中信银行递交资料,请确保装有这些资料和文件的信封必须是打开的。
步骤6
中信银行会将您的文件转交到美国驻广州领事馆。
步骤7
签证审核过程结束后,美国驻广州领事馆会根据您所选择的文件递送方式(免费到中信领取或者付费寄送到家)将您的文件退回。 当护照可以领取时,您的护照状态会被更新,并且您将会收到一封包含护照追踪号码的电子邮件。如果签证获得签发,将会贴在您的护照上。
请注意:免面谈代传递申请文件只能通过中信银行提交,不能通过寄送到家服务提交。寄送到家服务仅适用于领馆返还您的护照。如果申请人遇到行政审理需要递交补充材料,只能通过中信银行递交。如果您选择了寄送到家服务寄回您的护照,那么每一次文件申请或回传都将通过该方式,并且您需要每次支付相应的快递费用。在您首次递交护照/文件当日之后,您将无法更改文件送达方式,并且之后的任何更改都将不被接受。
请注意: 使用免面谈申请程序并不代表美国领事馆确定会签发您所申请的签证,在不同情况下,个别申请人仍需要前往美国驻广州领事馆进行面谈。 这种情况有可能由表格填写不完整或者信息填写不准确等原因导致。
中信银行加急代传递服务
如果您有不可预见的旅行需要,且必须在您提交签证延期申请后两周内前往美国,您可以提交加急代传递请求。所有请求加急程序的申请人都需要先付签证申请费,然后通过拨打预约中心电话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提交请求。请提供书面证据证明紧急性,加急请求将被逐个评估处理。
资格
在您申请加急代传递服务程序前,您必须确认您有书面证据证明紧急性。如果有事实表明您错误的表述了您紧急旅行的理由,这些事实将被记入您的案件纪录,并可能对您的签证申请结果有不利的影响。
完整的加急程序资格描述,请详见此网页。
如果您的申请得到获批,请将您的加急申请信,代传递确认信,以及所需的全部文件装入一个邮政信封内,带至此处指定的中信银行营业网点。
需进一步审理的申请
概述
221(g)条款是指申请材料中缺少必要信息,或者申请需要行政审理。负责审查申请的签证官将根据221(g)条款,暂停处理您的案例,等待进一步的消息。
如果您通过代传递服务提交申请,且签证官决定您需要接受面谈,则签证官会通过该服务将护照和申请材料返回到您手中,并会随附一封信函,要求您安排面谈时间,并去所选地点的使/领事馆参加面谈。您无需再次缴纳申请费。
如果您已接受面谈,签证官可能会要求您提交其他信息,或通知您的案子将进行行政审理。如果需要更多信息,签证官会发给您一封书面信函,说明需要提交的信息及提交方式。大多数情况下,您可以将所需信息提交至221(g)信函中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您需要提交补充材料的原件,则必须到中信银行文件收集处进行提交。该网页说明如何将文件提交并送达大使馆或总领事馆。
请注意:221(g)审理单需要提供的补充材料只能通过中信银行提交,不能通过寄送到家服务提交。寄送到家服务仅适用于领馆返还您的护照。如果申请人遇到行政审理需要递交补充材料,只能通过中信银行递交。如果您选择了寄送到家服务寄回您的护照,那么每一次文件申请或回传都将通过该方式,并且您需要每次支付相应的快递费用。在您首次递交护照/文件当日之后,您将无法更改文件送达方式,并且之后的任何更改都将不被接受。
您需要在221(g)后的12个月内提交所需信息,而无需重新缴纳申请费。根据203(e)条款,221(g)的案子在一年后将视为拒签。若您需要再次提交护照,请确保护照背面的贴纸完好。
其他信息
在申请人与签证官面谈之后,有些签证申请还需要进一步的行政审理。签证官会在面谈时告知这种情况。大多数行政审理程序会在签证面谈结束后30-60天内完成。如需进一步行政审理,持续时间将视各申请案例的具体情况而定。所以,您最好在预定旅行日期之前尽早申请签证。
注意:自面谈之日或补充文件提交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至少需等待60天,您或您的代理人才可查询签证状态。请耐心等待。
您可访问以下网站随时查看申请状态: https://ceac.state.gov/ceac/。
要查询等待超过60天的签证申请状态,请联系:
上海: http://shanghai.usembassy-china.org.cn/visas/contact-us.html
沈阳: 请访问此处查看您的个案状态:
http://shenyang.usembassy-china.org.cn/ap-check.html#a1(英文)
http://chinese.shenyang.usconsulate.gov/zh/visas6.html(中文)
如仍有疑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提交221(g)文件
概述
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会发给您一封221(g)信函,指导您提交有关签证申请的其他文件或信息。在提交所需文件之前,您的申请材料将由大使馆或总领事馆保存。
221(g)信函中要求的所有文件和信息都应在您收到信件之日起一年内,按照签证官提供给您信函中的说明,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或(如果特别要求提供原件材料)到就近中信银行的文件收集处进行提交。如果未能在一年之内提交所需信息,您的签证申请将被终止。要继续申请流程,您需要提交新的签证申请,并缴纳全部相关费用。
如何提交221(g)文件
电子邮件
如果要求您用电子邮件补充电子版文件,请按照领事处发送的信函指示,通过电子邮件补充材料。
邮寄原件材料
如果要求您提交原件,请按照以下步骤提交。
第1步
点击此处打印文件提交信。手动填写清单。
第2步
前往就近的中信银行文件收集处。带上221(g)文件提交信、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发给您的221(g)信函以及要求您提交的所有文件。 若您需要再次提交护照,请确保护照背面的贴纸完好。
第3步
将文件和221(g)文件提交信递交至中信银行文件收集处。中信银行会为您提供一份收据作为凭证。
注意: 请不要将您所递交的任何文件放在密封的信封内,否则将会被美国驻华使/领馆拒绝接收。如果您通过中信银行递交资料,请确保装有这些资料和文件的信封必须是打开的。
第4步
中信银行将您的文件递送至大使馆或总领事馆。
第5步
中信银行将文件和护照返回至您所选的取件地点。您可能会获发签证,但也可能会收到一封新的221(g)信函继续补充材料。
美国非移民签证常见类别
详细内容可以参考飞出国论坛美国非移民签证分类。
商务/旅行签证
概述
B-1/B-2商务旅游签证主要面向短期商务旅行(B-1)或旅游观光/寻求医疗服务(B-2)的申请人。一般而言,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参加科技/教育/专业/商务领域的会议、处置房产或洽谈合同的申请人。B-2签证颁发给赴美休闲/娱乐的申请人,包括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医疗以及其他联谊、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B-1和B-2签证通常会合二为一,作为一类签证颁发: B-1/B-2。
条件
如需申请B-1/B-2签证,必须向签证官证明自己符合美国《移民与归化法案》(INA)中规定的签证申请条件。根据INA法案214(b)条款,所有B-1/B-2签证申请人一律被视为“有移民倾向”,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符合下述条件:
- 赴美目的是短期访问,比如参加商务/休闲/医疗活动
- 计划在美停留的时间有限且确定
- 有足够资金来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开销
- 在美国境外有居所并具有牢固的社会、经济联系,能够确保在赴美行程结束后如期返回
在某些情况下,私人雇员或家庭雇员以及在外大陆架区域的船舶上工作的海员符合申请B-1签证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某些外国公民可能无法申请美国签证。如需了解有关上述法案和具体不符情况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
申请材料
如需申请商务/旅游签证,应缴纳160美元申请费并提交下列材料:
-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如需有关DS-160的更多信息,请访问DS-160网页。
-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享受豁免的特殊协议国除外)。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 一(1)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照片。有关照片格式的说明,请参见此网页。
- 如果签证获发,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如需了解签证互惠费的应用范围及其金额,请访问美国国务院网站。
除上述材料以外,您还应出示面谈预约信,证明您已从这一服务渠道预约面谈。您还可以向签证官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
如何申请
第1步
完成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第2步
缴纳签证申请费。
第3步
在本页面预约面谈。要预约面谈,需提供以下三条信息:
- 护照号码
- 签证申请缴费收据上的编号(如需查询该编号,请点击此处。)
- DS-160确认页上的十(10)位条形码编号
第4步
请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进行面谈。请随身携带一份预约单打印件、DS-160确认页打印件、一张最近六个月内的近照以及所有新旧护照。如缺少上述任何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
支持性文件
支持性文件仅是签证官在面谈时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签证官将综合职业、社会、文化和其他因素,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判断。签证官需要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家庭背景、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方面信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独立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注意:请勿使用虚假材料。欺骗或歪曲事实可能导致永久拒签。为保护个人隐私,申请人应将材料密封带入使/领事馆。使/领事馆秉承信息保密原则,不会向任何人公开申请人的材料内容。
请在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如有可能,最好使用原件而不是影印件。请勿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使/领事馆递交任何支持性文件。
- 当前收入证明、纳税单、房产证或企业产权证、资产证明。
- 行程表和/或其他有关旅行计划的说明。
-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介绍信,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资、入职时间、是否获准休假、赴美参加商务活动的目的(如有)等。
- 犯罪/法庭记录(无论在何地被捕或定罪,即使已服完刑期或被赦免也不例外)。
此外,根据申请人的出行目的,可能还需携带下列材料:
学生
请携带成绩单和学位证明/文凭,以及银行月结单、固定存款单等资金证明。
在职人员
请携带单位开具的就职证明以及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
企业家和公司高管
请携带所在公司的职位证明以及薪酬证明。
探亲
申请人应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与邀请人之间具有真实、未间断的亲属关系,并且提供邀请人在美国的移民身份信息。下列文件可能对申请签证有一定帮助: 户口本或其他能够证明真实亲属关系的文件、近年来与美国亲属的合影、亲属的美国护照或绿卡复印件(如亲属在美属于短期停留,则应提供其护照及美国签证复印件)等。如果申请人上次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超过入境美国时批准其停留的期限,请在面谈时出示美国国土安全部批准的延期证明书原件。
以前有赴美经历者
如果申请人以前去过美国,请携带相应身份或签证状态的证明文件,特别是以前使用的所有美国签证(包括过期签证)。
“亚太经合组织”(APEC)旅行卡持有者
持有“亚太经合组织”旅行卡的申请人也需在线预约面谈。请点击这里获取如何在线进行预约详情。
寻求医疗服务的签证申请支持性文件
如果申请人希望赴美寻求医疗服务,除上述材料和签证官要求的材料外,还应准备下列文件:
- 中国本地医师的医疗诊断书,说明申请人的病情和赴美治疗的理由。
- 美国医师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信函,表明其愿意为申请人提供治疗服务并详述预期疗程和治疗费用(包括诊费、住院费以及所有医疗相关开销)。
- 如果由个人或组织为申请人支付旅费、治疗费和生活费,则应出具相应的资金证明。如果上述费用的支付担保人为个人,则需提供相关的银行凭证或收入/存款证明或所得税申报表的核证副本,以此来证明其财力。
学生签证
概述
美国政府热诚欢迎外国公民赴美求学。申请人必须首先被美国的学校或项目录取,然后才能申请学生签证。一旦录取,美国教育机构就会为每位申请人提供申请学生签证所需的批准文件。
签证说明和申请条件
F-1签证
这是最常见的学生签证类型。如果您希望在获得美国政府承认的学校(包括获得认证的美国大学或学院、私立中学或获得批准的英语学习项目等等)就读,应申请F-1签证。此外,如果每周学习课程超过18小时,也应申请F-1签证。
M-1签证
如果您希望在美国的非学术或职业教育机构进行学习或培训,应申请M-1签证。
如需了解有关上述签证和赴美求学的更多信息,请访问Education USA的网站。
美国公立学校
根据美国法律,外国学生不得进入公立小学(从幼儿园到八年级)或政府资助的成人教育项目就读。因此,F-1签证不适用于此类学校。
准备在公立中学(从九年级到十二年级)就读的申请人可以申请F-1签证,但外国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此外,学校还必须在I-20表上标注学生已缴纳教育费用而未接受任何资助,同时说明缴费金额。
如需详细了解有关F-1签证申请的法律要求,请访问美国国务院网站。
注意: A类、E类、F-2类、G类、H-4类、J-2类、L-2类、M-2类或其他衍生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可以进入公立小学和中学就读。
学生咨询服务:寻找美国学校
欢迎学生们联系和访问Education USA(网站:http://www.educationusachina.com/),了解有关美国教育机构的入读详情
申请材料
如需申请F类或M类签证,应缴纳160美元申请费并提交下列材料:
-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如需有关DS-160的更多信息,请访问DS-160网页。
-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享受豁免的特殊协议国除外)。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 一(1)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照片。有关照片格式的说明,请参考上面的介绍。
- 如果签证获发,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如需了解签证互惠费的应用范围及其金额,请访问美国国务院网站。
- 美国学校或项目提供的I-20表。
- SEVIS(I-901)缴费收据(证明申请人已缴纳SEVIS费用)。如需了解详情,请访问SEVIS网站。
除上述材料以外,申请人还应出示面谈预约单,证明您已从这一服务渠道预约面谈。您还可以向签证官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
如何申请
第1步 完成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第2步 缴纳签证申请费。
第3步 预约面谈。要预约面谈,需提供以下三条信息:
- 护照号码
- 签证申请缴费收据上的编号(如需查询该编号,请点击此处。)
- DS-160确认页上的十(10)位条形码编号
第4步 请按照约定的时间到使/领事馆进行面谈。请随身携带一份预约单打印件、DS-160确认页打印件、一张最近六个月内的近照以及所有新旧护照。如缺少上述任何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
支持性文件
支持性文件仅是签证官在面谈时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签证官将综合职业、社会、文化和其他因素,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判断。签证官需要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家庭背景、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方面信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独立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注意:请勿使用虚假材料。欺骗或歪曲事实可能导致永久拒签。为保护个人隐私,申请人应将材料密封带入使/领事馆。使/领事馆秉承信息保密原则,不会向任何人公开申请人的材料内容。
请在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
- 表明在经济、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具有牢固约束力的文件,证明您在完成美国的学业后会如期回国。
- 您认为可以作为申请支持材料的资金证明和任何其他文件:证明您有充足的资金支付第一学年的所有开销,并且能够为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剩余开销找到足够的资金来源。M-1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有能力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学费和生活费。
- 我们不接受银行对账单的影印本,除非您能同时出示银行对账单原件或银行存折原件。
- 如果您有资助人,请携带您与资助人的关系证明(例如您的出生证明),资助人最近的纳税申报表原件、银行存折和/或定期存款证明。
- 能够证明学术准备情况的学术性文件: 带有评分/评级的学校成绩单(最好使用原件)、公共考试证书(A-levels等)、标准化考试分数(SAT、TOEFL等)以及毕业文凭。
- 赴美研究/学习计划及相关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美国学校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姓名及电子邮箱地址。请点击此处获取研究/学习计划范本。
- 一份详细介绍以往学术和专业经验的简历 (英语版),其中包括投过稿的出版物完整清单。请点击此处获取简历范本。
- 美国学校或项目提供的I-20签名原件(针对返签学生)。
- 导师的个人简介、简历或打印网页(针对所在美国教育机构已为其指定导师的研究生)。
家属
如果配偶和/或21岁以下未婚子女希望在签证主申请人留美期间前去陪伴或团聚,应申请F类或M类衍生签证。我们目前尚未推出针对F类或M类签证持有人父母的衍生签证。
如果家属没有与签证主申请人一起在美国居住生活的计划,只是希望利用假期探访,也可以申请针对游客的(B-2)签证。
配偶和家属不得以F类或M类衍生签证的身份在美国工作。如果您的配偶/子女希望在美国工作,必须申请相应的工作签证。
针对家属的支持性文件
有家属陪同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 申请人与其配偶和/或子女的关系证明(例如结婚证和出生证明)
- 我们建议家庭成员同时申请签证,如果配偶和/或子女出于各种理由必须在以后单独申请,则家属届时应携带学生签证持有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以及所有其他必要文件。
其他信息
选择性实习(OPT) F-1签证持有人在完成毕业的所有课程要求(不包括毕业论文或同类规定)或完成所有要求后,可以申请12个月以内的选择性实习。OPT与学生的学业是相互分离的,OPT时间通常不会反映在学生的课程或学习安排中。学生为OPT申请F类签证时,可出示其I-20表,而其上指明的原学习结束时间可能已过期。但是,上述I-20表必须由学校指定管理人员标注相关内容,表明学校同意学生参加超出常规学习周期截止时间的OPT项目。此外,该学生还必须提交材料来证明USCIS已批准其实习项目或正在申请,出示工作许可证(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Card)或标注他/她正在申请OPT项目的I-797表均可。
学习中断后学生签证的有效性
如果学生在美国境外停留时间或停课时间超过五个月,则返校时必须重新申请F-1或M-1学生签证,详细说明参见下文。
在美国境内的学生
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学生(F-1或M-1)在转校或转项目后五个月内还未重新开始上课,将丧失其身份。一旦丧失身份,除非USCIS予以恢复,否则学生的F类或M类签证也会失效,从而无法重返美国。如需更多信息,请访问USCIS网站,详细了解与恢复身份相关的I-539(申请延长/更改非移民身份)表。
学生在离境之后重返美国
如果学生中断学习离开美国的时间超过五个月以上,将丧失其F-1或M-1签证身份,除非其海外活动与课业相关。出发前,学生们最好事先与学校的指定管理人员沟通,确定其海外活动是否与课业相关。
如果返校学生在入境口岸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边检员出示仍在使用期内的F-1或M-1签证,而事实上其中断学习离开美国的时间已经超过五个月,CBP边检员将以缺乏有效非移民签证为理由拒绝该学生入境。与此同时,CBP还会要求取消其入境申请并注销其签证。因此,为谨慎起见,如果学生离开美国从事非课业相关活动的时间超过五个月,在准备返校之前最好到使/领事馆申请新签证。